Lola的男友Manni闖了大麻煩。由於Lola遲到,Manni帶著十萬馬克搭地鐵,卻不小心把錢忘在車上,被一個流浪漢撿走。現在,Manni站在超市外面的電話亭,抖著雙腳等老大來殺。他在電話中跟Lola說,只要12點一到,他就要去搶超市湊錢。

Lola開始跑,經過樓梯裡的小孩跟狗,經過孕婦,經過腳踏車,差點撞上市長的車,來到了爸爸工作的銀行。此時,爸爸正在跟情婦談到要不要生下小孩。Lola衝進門,要求父親給他錢,父親大怒,說Lola根本就不是他的孩子。被趕出門的Lola死命的跑,跑到超商的對街呼喊Manni。Manni並沒有聽到,拿了槍就走進超市搶。雖然搶劫成功,警察卻趕到,不幸殺了Lola。結局一。

Lola開始跑,樓梯間的孩子伸出了腳害Lola滾下去。她繼續跑,踩上市長的車跳過,來到爸爸工作的銀行。情婦在裡面坦承孩子不是他的,因為他都只顧自己的家庭。看到Lola來到,情婦跟爸爸都沒給她好臉色。走出門外,Lola轉身拿了警衛的槍,走進去挾持自己的爸爸到外面拿錢。錢拿到手,警方居然已經在外面等了。幸好,警察不知道她就是犯人,只把她帶到旁邊去。Lola再跑,到了超市的對街呼喚Manni。Manni看到她很開心,走過街來,在馬路上被路過的救護車撞死。結局二。

Lola開始跑,狗叫,她跳過狗繼續下樓。市長的車本來要出來,因為差點撞上Lola停住,逃離了前兩次撞上流氓車的命運。來到銀行,爸爸搭著市長的車走了。Lola查看週遭,看到了賭場,便走進去把身上所有的錢換成籌碼。同時間,Manni看到了騎著腳踏車的流浪漢,開始追去。回到Lola,她單釣20號,居然連莊中,贏到的錢超過十萬克;Manni也追上了流浪漢,把錢拿了回來。當Lola到時,Manni已經把錢交給老大。兩人快樂的離去,Lola還多了十萬塊。

香水的導演之前的作品,知名度蠻高的。片中的人除了市長我有看過外,其他的人一個也不認識,也是我少數看過所有的演員都非常的平凡的電影。故事劇情還算蠻有趣的,雖然第二次明明動作比較慢、到的時間卻一樣這點我不太能諒解,不過以平行宇宙來解達也還說得過去。由於分成三段,看著並不會認為時間很長,反而會開始期待發生什麼事,可看度頗高。步調掌握的還不錯的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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