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天氣乾冷加上水份攝取不夠的關係,近一個月指甲下方的皮膚開始不停的翹起來,一群又一群的、雨後春筍般的出現。由於個性多少有點偏執龜毛又怪異,我很難容忍這種小細節出錯,就像我沒辦法容忍粉刺、卡牙縫、鼻毛或指甲太長、玩遊戲少出現一個隱藏角色這些阿哩阿雜的小事情。而後果呢,為了擠粉刺毀掉了鼻子造成毛細孔太大,目前努力抹藥膏縮小中、一直掛念著青菜纖維或肉類殘渣而無法集中,尤其是在沒有牙籤的時候、為了找不到小剪刀而練就了用大剪刀的尖端也能收拾鼻毛的本領,但很怕哪天因為有人撞一下手臂而腦袋跟剪刀say hi、曾因為隱藏角色太難出現而直接放棄整個遊戲。要說困擾也是困擾,不過個性這種東西沒辦法,至少別礙到人就好。

上面漏講了一項? 沒錯,你發現到了,我沒有提到指甲,這也是本篇的主題。如前所述,翹皮一直是我的大敵。通常情況下,我的解決方式有二: 簡單的把它拔掉,但有可能會因為拉的太長而看到紅紅的真皮然後很痛;另一種文明的方法當然就是用指甲剪優雅的把它們從接近根部的地方剪起,嘴巴用成圓形"呼"一聲把它們吹走,那種暢快的感覺相當的不錯,反正這種小東西掉到地上後也沒人看的到,而且馬上就會被那些生活在我們週遭眼睛看不見的小生物給吃掉了。看,多好啊,自娛的時候還拯救蒼生,有種佛教濟世的感覺,不覺得嗎?

說起指甲剪這種東西也很玄,在我小的時候還沒看過這東西。那時,我們都是用剪刀來剪指甲,就像用小刀來削鉛筆一樣。隨著銷鉛筆機、自動鉛筆、指甲剪的出現,我也慢慢的從摩擦墊板來吸別人頭髮的毛頭進化到帶著眼鏡玩電視遊樂器的年紀。印象中,我第一個指甲剪是日製的,紅色,圖案是一個不倒翁。使用方法如下: 把不倒翁從底部,也就是靠近軸心的地方翻轉過來,本來胖胖的不倒翁就會變成同樣形狀卻有著磨指甲的細紋部分的按壓器。然後把手指伸進那個小小的開口後,從不倒翁的頭按下去,隨著清脆不斷的喀喀聲傳出,指甲也飛啊飛的掉進下面的垃圾桶或地上,後者的話通常都是赤腳的我哪天踩到才會發現。剪完後,把剛修剪完還利利的指甲靠近磨平用的細紋前後磨動,神奇的白色粉末就開始不停的出現。一根又一根的進行這樣的儀式後,十個好兄弟看起來又恢復了原先的活力,也能順利的連打搖桿上的小按鈕。小時候的人生構成方式大概就是這樣的循環。

隨著指甲剪一個又一個換,慢慢也開始注意到每一個指甲剪除了外型以外,前方修剪部分的接合方式也都不盡相同。通常來說,那兩個小圓弧不是那麼整齊,會有一邊筆較前面或後面,讓剪出來的指甲太過銳利,磨起來也麻煩。最完美的指甲剪,就像不出世的寶刀一樣難尋。為了這點,我走過不少的商店,一個又一個的檢視黑紅白綠藍的各種指甲剪,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幾近完美的典範,兩人也成了好朋友,你來我往的掏心掏肺的交流。除了剪指甲,指甲剪也擔負的剪翹皮的重責大任,消除那些多餘的不良份子。兩人的關係本來是很好的,但是悲劇還是像躲在巷子裡的野狗一樣悄悄的襲來。指甲剪的接合歪了。從那天起,修剪皮成了很麻煩的工作,每次都會剪下多餘的部份,事後的處理讓人頭疼。試過各種調整,指甲剪先生仍舊非常的頑固,就像他那些商店裡的朋友一樣,也許老了不管什麼東西都會這樣吧!

不得已,我開始用撕的方式對付翹皮,也掌握到了一點訣竅,那就是不要太執著,剩下一點點就算了,不然為了那一點點可能要付出額外撕下一片健康皮的風險。問題來了,因為我不喜歡留指甲,而這項撕皮的動作需要用到食指跟大拇指上的指甲來執行,導致了我大拇指的指甲前端跟黏著的肉有點分開,有那麼點痛,而且,重點是這種小小的凸槌很難忍受。為此,我開始留食指跟大拇指的指甲,修剪時都會略過這四位。雖然拔皮的動作開始流暢,指甲也不會再跟肉bye bye,但前端那白色的部分實在是看不順眼,但又不能因此就剪掉。於是,無聊的我就開始在拔皮的時候開心又難過,腦中一直幻想著哪天可以把這些多餘的部份剪掉的那種清新感,背景是紅色的薔薇般的那種想像。

終於,時候到了,皮開始不翹了,這當然也歸功於我大量的喝水跟勤奮不懈的處決那些翹皮恐怖份子的關係。拿起了指甲剪,清脆聲響起,喔,人生的玫瑰色又回來了。

說真的,把剪皮這種事寫這麼大篇的我還真是無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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