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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透過非暴力的手段積極爭取種族平權,年僅35歲的金獲頒諾貝爾和平獎。回國以後,他與總統詹森會面,希望對方能協助立法保障黑人的選舉權。在許多南方的州,謀殺黑人並不會被定罪,因為為官的白人會袒護這些犯罪的白人。就算真的上了法庭,黑人也會因為沒有選舉權而無法註冊為陪審團團員,使得犯罪的白人仍會被判無罪。而雖然法律上黑人有選舉權,但州政府依然會透過各種手段讓黑人無法順利獲得此項權利。詹森以消滅貧窮為首要之務及政務繁忙的理由婉轉地要他靜候一些時日。然而,受壓迫的黑人隨時都在死去。

金跟夥伴們一起來到了位於被稱為「南部心臟」的阿拉巴馬州內的城市塞爾瑪,準備在這裡以非暴力的手段爭取選舉權。金率眾聚集到塞爾瑪法院大樓的外面,然後指示民眾跪下,並對警察克拉克表明眾人只是想進去登記為選民。個性粗暴的克拉克因故與民眾發生衝突,一名婦人攻擊恃強凌弱的克拉克,他旗下的警員抓住婦人,並將她壓制在地,記者見狀拍下了照片,隔天該照片即刊登於報紙的頭版上,引起無數讀者嘩然。不久後,金與其他領導者被捕入獄。

幾星期過後,在一場夜間的和平遊行中,一名為吉米的年輕人遭有備而來的警方開槍射成重傷,不久死亡。為此,在經過一番討論後,金的團隊決定舉辦一場大遊行,從塞爾瑪一路走到阿拉巴馬的首府蒙哥馬利,要求州長華勒士出來面對黑人的處境。

第一次的遊行是在星期天。約五百多名民眾成列走上國道,卻在艾德蒙佩德斯[1]橋前被奉州長之命前來阻止遊行隊伍的克拉克、州警、騎警,以及一群克拉克當天早上徵召來的白人所阻擋。現場負責指揮的克勞德少校要民眾離開。領頭的路易斯表達對談的意願,但克勞德表示兩人之間沒甚麼好說的。不久之後,警方即以警棍、皮鞭、催淚瓦斯等武器攻擊手無寸鐵的民眾。四處竄逃的民眾傷亡慘重,現場處處可見血跡。這天後來被稱為「血色星期日」,許多在電視上看到轉播的民眾不分膚色均對警方的處理態度相當不滿,因此陸續趕抵塞爾瑪表達他們的支持。

兩天以後的星期二,包含金在內的民權人士以及民眾再次來到艾德蒙佩德斯橋。出乎意料的,原本領導手下擋在橋頭的克勞德命州警把路讓開。猶豫片刻後,金跪了下去,眾人見狀也跟著下跪。靜禱片刻後,在一片疑惑中,金轉身,帶領民眾往後退。事後,金說:「我寧可人們討厭我或痛恨我,也不希望看到有人因此流血或犧牲。」然而當天晚上,卻有三位支持黑人民權運動的白人遭到四名三K黨的襲擊,其中一人更因此而喪失了性命。

詹森會見了州長華勒士,明確告知抗議者已隨處可見,希望他能妥協,但華勒士拒絕讓步。不久後,迫於局勢的緊張,詹森提出了新版的「選舉權法案」,並發表了演說,讚揚塞爾瑪遊行的正當性,並說這不單是黑人的問題,更是全體美國人的問題,因此他們必須這麼做。

兩天以後,聯邦法官引用了第一憲法修正案裡的條文,認為民眾的確有權透過遊行的方式去請願。又過了四天,遊行隊伍正式出發,許多人從全國各地來到塞爾瑪與金一同前行。經歷長途跋涉後,金總算來到了阿拉巴馬州的議會大廈前,在兩萬五千人面前發表演說:「…我們甚麼時候能夠獲得自由呢?很快,很快就要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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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年,美國爆發南北戰爭。據說於戰爭初期,時任總統林肯接見了一名女性作家,並稱她為「引發戰爭的小婦人」。這名作家是斯托夫人,她寫過一本名為《湯姆叔叔的小屋》[2]的書,內容述及一位善良的黑人奴隸「湯姆叔叔」雖一心為他人著想,最終卻仍被白人雇主命人打死的不幸遭遇。此書是19世紀最為暢銷的書籍,影響了許多美國人對黑人的看法,也催化了奴隸制度的廢除,而奴隸制度的存廢歧見即是南北戰爭的主因之一。1865年,南方軍隊宣布投降,南北戰爭到此結束。同年十二月,廢除奴隸制度與強制勞役的「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正式通過。

然而,對黑人的歧視卻未因此劃上休止符,仍有部分南方州政府透過施行「黑人法令」來讓當地的白種人繼續握有絕對優勢。教育程度普遍低落、經濟狀況拮据的黑人仍須承受不平等待遇,種族隔離制度也讓黑人學生無法獲得與白人同樣的教育資源。1954年開始,黑人展開了一系列的平權活動,希望自己能獲得跟白人相同的權益。此舉招來許多守舊派與極右主義者的強烈反彈。而在這些反彈者當中,手段最為兇殘的即是惡名昭彰的種族主義者三K黨。在「白人至上」的思維下,加上美國政府與州政府的放任乃至於支持,三K黨、警察、法院連成一氣,誓言要這些「貪得無厭」(劇中的阿拉巴馬州州長華勒士如此形容)的黑人付出代價,認清自己的社會地位。

民權人士自然不會因此而放棄。縱使手段不一,他們依舊堅定前行,誓言找回自己應有的尊嚴。其中有奉行「以槍械自衛」的威廉斯;有提倡「黑人至上」的麥爾坎X(不過他後來也認同族群融合);還有本劇的主角,擅以有力的言詞打動群眾[3]的馬丁路德‧金。

即便編導刻意改變了詹森對平權的積極態度,也設定讓他與金之間的關係從現實生活中的「英雄惜英雄」成了「不得已的盟友」,《逐夢大道》仍是一部描述金人生晚期的優秀作品,也讓觀眾看見種族平權的得來不易。

電影一開始,鏡頭便讓觀眾看見正在為出席諾貝爾和平獎而打點儀容的金,同時也巧妙地讓金說出那句「我之後要去個小地方當牧師」,藉此表明金乃至於其他民權人士心中的小小願望。不久後鏡頭一轉,四個不知打哪來的小孩正在下教會的階梯。正當觀眾思考這跟後面的劇情有甚麼關係時,碰!砂石滿天,四個孩子在黃褐色的畫面裡以慢動作的方式在空中飛舞,最後躺在雖有光卻也有陰影的瓦礫堆中。這場爆炸不只炸死了四條小小的性命,也讓貌似光輝燦爛的諾貝爾和平獎蒙上了一層陰影。

金回國,開始為了爭取黑人選舉權而組織了一場又一場的和平抗爭活動。藐視人權、食古不化的警政單位祭出一次次的迎頭痛擊,有人倒下,有人流血,有人死去。正如我國國旗所象徵的青天白日滿地紅一般,我們如今視為理所當然的和平安穩的一切都是先人用血汗換得的。但最容易讓人落入陷阱的,卻也是這些理所當然。我們的理所當然是否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我們的理所當然是否仍有進步的空間?我們的理所當然背後是否有人在落淚?看看那些攻擊抗爭者的警察吧,他們是否也只是在守護自己認為的「理所當然」?追求和平與壓迫,追求和平與迂腐,追求和平與踐踏人權。是抗爭?還是暴動?誰界定?如何界定?我們永遠都要去思考、去自問。

劇中一景:州警讓路,金卻於祈禱後率眾後退。真實情況是,金與相關單位已私下妥協,彼此讓步,讓傷亡降至最低。電影刻意省略這非常「政治」的真相,為什麼?因為要集中力道,因為一切都是上帝的指引,因為一切都是英雄的選擇。電影放大了英雄的重要性,為本來十足合理的舉動灑上了一層魔幻粉末,宛如命運引他前行。可是,英雄從何而來?凡人。為什麼凡人要成為英雄?多數都是不得已。因為時局所逼,因為大敵當前,因為想過「平凡的生活」。於是我們同時看見了英雄的神性與悲劇性。只願渺小,卻被迫偉大。

電影的結局是喜,因為塞爾瑪遊行大成功,因為金的演說打動了許許多多的人,因為遊行結束後五個月詹森就簽下了選舉權法案,廢除了對讀寫能力的測試與是否有繳交人頭稅的審查。意即,只要擁有美國國籍,即可進行選民登記並投票。這是黑人人權史上的重要里程碑。然而電影的結局也是悲。因為三年後的金就跟許多黑人民權人士一樣被刺身亡,享年僅39歲。雖然美國在1986年將他的生日制定成國定假日;雖然有數以百計的街道改成了他的姓名;雖然金的死引發了大規模的暴動,而暴動也幫助促成了民權法案的修正案[4]通過,但我們終究失去了一個偉大的心靈。

由於二戰帶來的教訓,因此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5],藉此表明所有人類都應享有的權利,後來每年的這天就成為了「世界人權日」。可是我們都知道,雖然塞爾瑪遊行已是五十年前的往事,但一如歐巴馬於艾德蒙佩德斯橋上的演說所言,「如果說塞爾瑪事件教導了我們甚麼,那就是我們做的永遠都不夠。」每個國家、每座城市,甚至每個地區,都有可能要面對歧視所帶來的問題。昨天的觀念今天可能就面臨改變,人權每天可能都或進或退或擴大了範圍。永遠的和平會到來嗎?很難,太難。但絕不能把這當作藉口,因為不停前進,是和平唯一的答案。

(原文刊載於教育部人權電子報第77期

[1] 美國內戰時期的將軍,於戰後成為三K黨當地的領袖。這座橋後來成為黑人民權運動的重要紀念場所。美國首任黑人總統歐巴馬亦曾來到此地向當年的示威者致敬。

[2] 後來「湯姆叔叔」一詞竟也發展出了貶義,成了那些極端服從白人的黑人的代名詞。本片中的金便說麥爾坎X曾用這詞批評過他。

[3] 金於1963年的演說〈我有一個夢想〉被學者評為20世紀最優秀的美國演說,該演說也是促成1964年民權法案通過的重要推手之一

[4] 本聯邦法案規定提供貸款的銀行及租售房屋者不得因種族、膚色、宗教或國籍而有歧視的行為。後來更增加了性別,並延伸保障殘障者與有養育子女者。

[5] 對全文有興趣者可參閱聯合國網頁(簡體中文)http://www.un.org/zh/documents/udhr/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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