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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一些推理小說,常看到的設定是大宅、有錢人、複雜難解的愛恨情仇,很「三立」。可是當我們打開電視,那些個凶殺案要嘛為錢要嘛為情,而且庶民百姓犯案的機率高多了,有錢人(除了少數幾個之外)都滿愛惜自己的羽翼,腦筋寧可花在賺更多錢或把女友,也甚少在那殺殺殺的。《郵差總按2次鈴》便是一部「小成本」的犯罪小說。

生於1892年,《郵差總按2次鈴》是美國小說家James. M. Cain的處女作,因它赤裸裸的情慾殺人動機跟緊湊的劇情引起轟動,一度成為禁書。而套句詹宏志說的話,「被禁賣得才會好」,本書也許反因這樣而獲得了更多注目。

故事的主軸是很簡單的:男主角是個四處打零工的放蕩子,在工作的餐館跟年輕美艷的老闆娘搞上,兩人密謀殺害老闆後遠走高飛。幾次努力後總算殺掉了,但兩人也因此被警察盯上。全書中最精彩的一段便是律師如何先認罪後運用保險公司與保險公司之間的利益糾葛來幫兩人脫罪。故事的最後,正義仍舊以另外一個角度獲得了伸張,兩名主角只能盼望死後再重逢,在另一個世界繼續他們的戀曲。

除了犯罪的成分外,《郵差總按2次鈴》裡的愛情也是哀傷的。撇去死者不談,女主角是個來自鄉下的漂亮女孩,她只想安安穩穩地過日子;男主角卻是個漂泊四海的「吉普賽」,玩樂才是人生的終極目標。無論初始的激情有多濃烈、激昂,兩人遲早要面對愛情的課題:如何廝守?是天各一方還是常相伴?多數人都會選擇後者,但摩擦在所難免。恩恩怨怨吵吵鬧鬧後,我們似乎來到一個平衡,似真似假的平衡,搖搖擺擺的平衡。到最後,幸運的話,我們撫平傷痛,攜手此生。不幸,也常見的,就是我們永遠失去這個人,然後活在千萬個「如果」中。問題是,如果還是如果;失去的,終歸還是失去了。

願老天保佑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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