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愛看書也愛看電影的朋友們說,原著總是比電影精彩,我想主要原因是文字讓人有想像空間,電影卻將它演「定」了,逼觀眾接受導演的解讀方式。但不能否認,彼得‧傑克森版的〈魔戒〉十足精彩,而我那為了看〈福爾摩斯〉而把小說全部啃了一次的朋友也大讚導演及編劇的巧思。回到主題。那麼,〈馴龍高手〉的原著跟電影相較之下又如何呢?孰高孰低?

答案可能會讓你意外:這是兩個不同的作品。

電影版裡的小嗝嗝是個沒媽的孩子,其憑著一己的才智及膽識,在傳說龍的幫助下為人類及龍族取得了永遠的平和。原著就大不相同了。小嗝嗝雖同樣是象徵腦力的重要性(他會說維京人禁止學習的火龍語),但他長得可是「比普通人還普通」,如果拿電影來比喻的話是那種「在角落出場一秒後會立刻消失」的超級小配角,片尾清單都不會列進去的那麼渺小;相較下電影版的可說是正太到不行!



第二,電影版中的傳說龍「沒牙」在原著中名字雖然相同,但牠可是隻「比普通龍還要弱、小的,連牙都沒有的超級小龍」。什麼特殊能力的全~部都沒有。

電影版的最後,小嗝嗝靠著同伴們的幫助跟巨龍對抗,取得最終勝利。小說版呢?有,小嗝嗝確實有個好友「魚腳司」,他是個「有斜眼的毛病,可以說跟水母差不多瞎,而且對爬蟲動物過敏」的眼鏡小孩。原著中維京人本就靠龍過日子,而這個半瞎又對吃飯傢伙過敏的小鬼頭,托爾的鬍子啊,到底憑哪一點擔任第一男配角的要務呢?

是的,「如何馴服你的龍」講的是一個沒用的小鬼跟他沒用的朋友及沒用的寵物龍怎麼靠智力及非常大成份的運氣擊退強敵,甚至最後成為傳說海賊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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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不禁就想這麼做啊啊啊啊啊啊~



一興奮之下就翻了430超回轉的遊戲

原著好笑到不行啊!!從頭到尾,原著告訴讀者的就這麼一句話:比平凡人還要平凡沒有關係,你只要肯用點腦袋,學好外文能力,以及有天殺的好運氣的話,你也可以天下無雙!!!超鼓舞的啦~

中文版目前出了四冊,第二冊是小嗝嗝去尋寶並發現使劍天賦(力量還是生存的必要之道),第三冊是小嗝嗝跟羅馬人抗戰(說不定還順便遇到了未來的老婆),第四冊我還沒看。不過比較起來,還是第一集最為有趣,俺大力推薦!(豎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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