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喚作Vic的男子在電椅上回想起他被捕前的英雄行徑。身為技術員的他原受雇於保全公司,公司的股東之一欲暗中把公司賣給大亨Heel開色情酒吧。他的老闆Trend發現了這個計畫,於是雇用了滅蟲公司來滅口。他的計畫成功了,但也失敗了。合夥人確實死了,問題是他也被誤殺了。此時,初遇見真命天女Nancy的他正在苦苦與Heel競爭。Heel跟著別人離開了,Nancy跟Vic卻意外被捲入了這場殺人風暴中...
因為《鬼玩人》的成功,山姆‧雷米決定玩場「更大的」。跟當年初出茅廬的柯恩兄弟合作,三人撰寫出了《捉蟲殺人事件》的劇本。身為當紅炸子雞,雷米拍片的金額很快就有著落,然而狀況卻開始頻傳:電影公司拒絕讓他的老朋友Bruce Campbell出任主角(變通方法是他把Bruce飾演的Heel的劇情增加),且不停不停插手、飾演Trend太太的Louise Lasser嗑藥辭退了化妝師,每天自己上的妝跟小丑沒兩樣,有時還躲在拖車裡不肯出來演戲、飾演滅蟲公司殺手之一的Brion James在下榻的旅館撞鬼、拍攝場地附近的鄰居抗議因為他們拍片「吵得他快死掉了」。電影總算在風風雨雨的情況下殺青,某位助導說雷米經過這次的考驗,以後拍片遇到什麼情況都不用怕了。雷米自己本人也說,那是他工作生涯中最糟糕的回憶之一。
拍片進度嚴重落後、拍片預算嚴重超支,影片總算是出來了,票房只可用慘烈來形容:三百萬美金的預算,票房五千多塊。這部傳說中的「神作」評價多是負評,支持者則反駁它是「難得一見的經典作品」。那麼關鍵時刻到了,我覺得呢?
電影的前四十分鐘是歡樂的:莫名其妙的阿呆搞笑殺手雙人組手持頗有趣味的電擊兵器,一段追求愛情的勇敢冒險。中間一段男女主角在餐廳裡跳舞很有《摩登大聖》的歡愉,至此影片的力量開始滑落山崖,至殺手跟Trend太太的追逐戰時跌到谷底:橫向。女人往左邊跑,邊跑邊開一扇又一扇的門。男人從右邊追,不停衝破一道又一道的門。我知道這是一種十分荒謬的表現手法,正如先前的地毯狂扯功(殺人不直接抓人,而是蹲下把地毯往自己的地方扯,女人就好像陷入流沙一樣不停被往回拉)一般,但我覺得出現得過於突兀,造成嚴重的碎裂。後來車輛追逐戰時炸了好幾輛車(預算在這裡燒了不少),可是並沒有表達出應有的緊湊感,就簡簡單單平平淡淡。收尾有挽回頹勢,尤其那個最後利用報紙跟修女的扭轉(四十年的堅持毀於一旦!)做得很漂亮。善惡到頭都有報,可喜可賀。
不及格吧,對我來說。兩個壞蛋確實演得可圈可點,不是寫實,而是有種孩子的真摯在裡頭,是很天真單純的殺手。但終究影片的節奏絮亂,髒亂不堪掩去了它的奇特風采。雖然如此,但我們還是可以在裡面看到不少柯恩兄弟及雷米正在發光的才華,只是光芒不夠集中罷了。而且也是因為這部電影的失敗,才讓柯恩兄弟決定以後盡量都要自編自導自己的作品。這部《捉蟲殺人事件》有舊時代的特有氛圍,有幾個大咖當年還是小咖時的樸直粗獷,還有兩個就算進去《小鬼當家》的世界也很合適的瘋狂阿憨殺人魔。但若你問我想不想再看一次,我的答案絕對很肯定:不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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