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燕死了老公,男方家裡花了錢請人把她帶回家。走出門,死者的哥哥鬆口說出想把她招為妾,但人已走遠。

"瞧瞧那騷勁!"

搭船回家的路上,春燕看見一個小偷跳河逃走被警方開槍,一個被騎警撞翻了一籃子馬鈴薯的婦人破口大罵,被一槍斃命。

回家後不久,王家少爺上門提親,三百大洋不多不少,春燕就這麼給轉賣了一手。

嫁入王家的前幾夜尚稱幸福,畢竟對方是大戶人家,出身農家的春燕算開了眼界。兩個孩子肯喚她二娘,婆婆也對她很好,唯獨少爺始終瞧不起她的出身,更不願把出身名門的前妻留下的衣飾送給她。春燕跟婆婆跪求離去,她百般相勸,以傳授刺繡方法留下了春燕。

為謀官職,少爺開始成天望省城跑。一日去百貨行買絲線時,春燕遇見了跟她同樣來自鄉下的老闆的親戚秉中,倆相談甚歡。花會那天,春燕看著珍珠出了神,秉中見其喜愛,隔天上門託話要請王氏一家吃飯時送了兩顆給她。不久,春燕上雜貨行時被秉中帶進倉庫親吻。

兩人越發火熱,春燕提及自己年輕時曾跟一名男子在大象雕塑下躲雨,兩人熱吻起來,春燕將他推開,男子跑入雨中,不久後得了寒病死去。加上前夫亦死,不少人說她命硬,但她只想過自己的日子。秉中跟她相約私奔南洋,出門時卻被幫傭楊媽看見,一狀告上老太太。婆婆本想幫春燕說好話,但見她態度強勢遂決定袖手旁觀。回家的少爺猛打春燕,她不停求饒,希望丈夫能放她走,春燕仍被打得昏死過去。

"先生跟夫人在打架"

"是該教訓教訓。"老太太說。

醒來時春燕發現被一個新來的女傭照顧,從她口中春燕得知老太太身體越來越差,兩個孩子去跟親戚住,楊媽則被打發回家。一天喝完一碗茶,春燕聽見少爺的聲音才恢復意識。他告訴她雜貨行的人已經被他安排到省城去,這對大家都好,偷情的事情現在已經沒人知道。

"妳會活下去"

"我,我要活,我不要死,我要活"

"要活,要守規矩"

"我,我會守規矩"

袁世凱的政府被推翻,傳統的體制逐漸崩塌,婦女上街要自己的人權。少爺熟識的年輕輩要去美國看看洋世界,他的當官夢死透。幾個愛閒聊的官太太又到家裡做客,穿著時尚的春燕已經能融入她們的話題。茶水涼了,婆婆囑春燕去添。廚房裡,春燕的眼神透出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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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第33屆的"桂花巷",陸小芬於第34屆亞太影展以"晚春情事"(1989年)再度封后,連兩度榮獲亞太影展最佳女主角獎。另,男主角為曾經的型男張復建,男配角為曾經的小生馬景濤,主要的女配角為已逝的文英阿姨。

故事以女主角春燕為主要進行敘述。年輕時一個對她有好感的男孩在跟她雨中相見後不久死去,加上前夫亦去世,春燕被視為剋夫的象徵。在這樣一個女權被歧視、被壓迫的年代,她出生即註定了被視為詛咒、淫穢的命運。出了事,一切都怪女人。

嫁給王家少爺,在當時來說可算高攀,畢竟春燕出身農家,連城都沒上過。少爺打心底瞧不起她,如所有的男人一樣認為她叫財產,不叫人,春燕過於屈從的態度則加速了此事的演化。人生就這樣了吧!她心想。看著珠光寶氣、滿口老公調教經的貴婦人,春燕只覺得自己活該是個大老粗。然而命運的絲線讓她遇上了秉中,跟她一樣出身農家的小夥子。聊得來,秉中送給她是裝飾品,是睪丸,是胸部,是兩個人,也是兩顆心的兩粒珍珠,要讓她做成耳墜子。口裡說出的話語簡單而直接:我要妳。

事情爆發,春燕離死刑台的距離跟所有犯下通姦罪的中國女人一般近。不同的是少爺大發慈悲,只打得她吐血昏迷,更命下女熬燕窩讓她補身子,繼續將她囚在溫暖的王家中。老夫人身子越來越差,孩子送去給親戚照顧,袁世凱的總統皇帝夢碎了,更重要的,秉中走了。她會選擇再次破戒,跟路上的姦夫淫婦一樣被亂石擲死?還是某天會像少爺講過的故事那樣在柱子上被丈夫活活打死?亦或,在少爺娶了個小妾後被冷落,變得如她那些貴婦朋友般只剩一隻嘴的女人?

春燕眼中的寒光,是女人內心深處被大時代扭曲的人格,也同時告誡所有的男人:我,終究活在你身邊。我可以是你的天使,你的奴隸,你的隱形上帝,你的死神。

雖然剪接跟劇情陳述有點斷裂跟絮亂,"晚春情事"的攝影及陸小芬的演出(尤其是最後那場我要活的戲)仍具相當水準。無論是此片或亞太影展中諸多的女性被壓迫的情況已少見,偶爾也會有男方被強壯的老婆欺侮的劇碼。但終歸來說,男女之間本就該互相尊重。口角當然免不了(該講千萬別憋),肢體上的衝突也該控制在一定範圍內(抓頭髮會被裁判吹哨子,抓生殖器就直接紅牌了),伴侶雖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卻應以一個整體來經營,才能快樂又安康。"要打?我們床上(或兩位習慣的任何場所)見!"這,才是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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