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者,英文譯者。小說、散文、翻譯、創作計畫曾獲多項文學獎,包括台北文學獎、花蓮文學獎、菊島文學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梁實秋文學獎、國藝會創作補助等。譯作二十多冊。近期創作主要刊載於上下游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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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文裡,用holic結尾的字通常伴隨著「上癮」的成分在,常見者如酒精中毒者為alcoholic、工作狂為workaholic、沉溺性愛者為sexaholic,而如果有在看小說的人則可能注意過蘇菲‧金索拉所寫的「購物狂」系列書名必含Shopaholic,也就是購物狂一字在內。

日本老牌四人漫畫集團CLAMP所畫的「XXXHOLiC」就讓我有這種上癮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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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莫從1890年開始,美國小說家馬克‧吐溫就開始周期性的撰寫一部名為「神秘陌生人」(The Mysterious Stranger)的小說,這也是他最後的一部作品,可惜並未完成。吐溫為這故事寫了許多個版本,但均牽涉到一名為「撒旦」的角色。此撒旦非我們所熟知的地獄之王,而是他的天使外甥。在其中一個版本中,撒旦出現在幾個村莊的小孩面前,預告了他們的朋友之死。隨著預言一一實現,小孩們開始請求撒旦伸出援手。他同意了,卻是以操弄文字的方式讓小孩的朋友們仍舊死去。故事的最後,撒旦對著讀者宣告上帝並不存在,世界並不存在,人類並不存在。所有的事情不過是幻想,而且是一個註定飄盪在永恆的虛無中的思維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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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間餐點不賴的咖啡廳後廊有座雙人搖椅。坐在椅上除了可以眺望右前方的球場外,眼前則是一片自然景致,偶有白鷺鷥振翅穿越空中,十分寧靜。店裡養隻大狗,但我們去的那天大狗不知躲哪去了,僅留了一方寧靜讓我們歇息聊天。

言談間,她提到有部喜歡的漫畫,但不忘警告我那漫畫本身很黑暗,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我微笑感謝她的細心,但我從來也沒忘記人心中的沼澤有多可怖,她完全不需為我擔心。於是,她就給了我這套漫畫的名稱:夢喰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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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妳看過「艾瑪」嗎?』
『我沒看過,但我知道那部漫畫』
『是喔,還滿好看的耶~』
『因為放在青年區,好像是給男生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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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歲的姪女成天巴著電視看。前陣子演了曾經當紅的「神奇寶貝」的電影版,只見她以比看故事書強百倍的專注力盯著電視不放,嘴巴則不停的吸吮著我原本計畫買來獨享的鋁箔包咖啡。皮卡丘又成功的救了不長進的主人小智,火箭隊則一樣又好又壞的幫著拯救了世界的平衡。一樣的題材,說不盡的故事。

腦袋正這樣想著,姪女忽然問我,『叔叔,為什麼火箭隊又要害人又要幫人啊?反派為什麼要可愛又迷人?』

把姪女送回家後,我慢慢的走回家,心情隨圍牆上榕樹的氣根在風中晃著,晃來了一股夏天少有的涼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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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看多了後,人不知怎的冷了,再也沒有那種「笑到要長腹肌」的笑聲;就算有,稍縱即逝,就像保時捷闖紅燈那麼快。

然後,「花田少年史」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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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歲的那年,阿嬤忽然的走了。當時的我人在上班,沒有機會見到最後一面。趕回家跟爸將遺體送到醫院,阿嬤的遺體立刻被送入太平間。黝黑的臉上沾滿了淚,爸難過的要去買金紙。不是你的錯,我輕聲對他說。

清晰記得是夏天,偌大的停屍間除了我跟阿嬤以外沒有其他的人。屍體被一塊寫著經文的布蓋著,旁邊的放音機則傳來經文聲。聽不清唸些什麼,心上只覺得毛。我坐在離阿嬤兩公尺遠的距離,背對著她,與其說難過,不如說恐懼,深怕會否阿嬤忽然爬起跟我說話。時間一秒一秒在心中滴答,爸怎麼還沒回來?我不停回頭看,阿嬤只安靜的躺在冰冷的鐵床上聽著經文。下意識的,我忽然站了起來走過去,走到阿嬤的臉所在的位置,掀起了蓋布。一張瘦弱、熟悉、皮包骨的臉出現在我面前。

曾經,阿嬤阻止了爸的計劃,讓他的留學夢成塊碎裂;曾經,阿嬤帶著我離家出走,讓爸白了半個頭;曾經,阿嬤成天抱怨沒有錢,說自己不如死死算了;曾經,爸拿著菜刀衝進阿嬤房間,要阿嬤結束這個她創造的生命;曾經,我痛恨爸,依賴阿嬤。直到夢醒,直到我了解父親皺紋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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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是一件非常艱辛的事情。我這麼說,相信反對的人應該不多,畢竟各人都有個人的問題在空中盤旋不去,讓自身困擾不已,是吧。

但要怎麼定義「艱辛」,則又是另一個問題。應該是相對的吧,輕鬆的自然就不艱辛。怎麼樣又叫「輕鬆」呢?活得像自己最開心,但通常不輕鬆。而且,到哪裡算是「自己」呢?習俗告訴我們這樣,媒體告訴我們這樣,政府告訴我們這樣,環保團體告訴我們這樣,歷史告訴我們這樣,科學家跟神祕學家又告訴我們這樣。「我」,真的存在嗎?還是不過是存於這世上的一枚棋子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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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開始前,我想簡單談一下我跟導演Zack Snyder的對峙記錄。

〈300壯士:斯巴達的逆襲〉:當時看完並無特別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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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托爾斯泰是俄國十九世紀的大文豪。相信大家當然也都知道,托爾斯泰的書都非常厚實。所以,在這裡我要不知羞恥的承認:是,我沒有看過托爾斯泰的小說。不過不過,我有看過也不小本的「午夜之子」、「腦髓地獄」(聽說看完發瘋者不少)跟「黑死館殺人事件」喔,村上的長篇小說也多數都有看完。也許你會問,那為什麼不看托爾斯泰呢?我想應該這麼說,看書講求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就像吃大福一定要配茶一樣,我還沒找到這杯茶,大福當然就不會吃了。對了對了,我最喜歡吃草莓口味的喔.....

雜談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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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十幾本書去圖書館還。背包重,腦裡想:再也不要借了,每次都期限到才狂看,幹嘛醬折磨自己呢?結果還是借了一堆回來,甚至比還的書還多,欲望徹徹底底再次擊潰了我。

裡頭有三本一套的漫畫,名稱叫「小狗汪汪!」,翻著覺得畫風可愛就借了,沒特別看內容,想說就輕鬆的小品吧,短篇短篇的,適合放鬆心情看。當晚拿第一集出來翻,結果因為太好看而一不小心就小熬夜了,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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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中年時很愛看漫畫(現在變成網路小說跟A片),有一個朋友在三重開漫畫店,小時常帶我過去叨擾。兩個大人聊天的同時,我便翻著一本又一本的漫畫,「神的左手惡魔的右手」是那時期我印象最深的漫畫(卻完全不記得在畫什麼了)。當然如「新少年快報」或「寶島少年」等荒廢時間的好物一本也沒放過(我爸以前可是會熬夜看漫畫的人)。老頭以前說我長大會變成沒用的人,現在回想起來,歸根究柢就是他造成的嘛!

總之,有這樣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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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的某一天,我忽然意識到自己有打嗝的能力。不是一般的打嗝,而是某種更為深沉的,宿命性的打嗝。

是的,宿命性的。

應該是學生時代的往事了吧,第三節下課花十分鐘跟好友阿強解決到中午的便當,不,扣掉選菜跟包裝跟跑下樓梯的時間,大概五分鐘吧。吃著吃著,有一天就打了嗝,一整天的嗝。那嗝在我睡覺時會中斷,醒來後又繼續,連續打了多久才停的已經沒印象,大概凱達格蘭大道那麼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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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不是有很多堅持的人,頂多只是討厭吃內臟類而已,對那種腥滑口味有點怕,但每兩到三年總會有非吃豬肝不可的宴席要赴。然而即使是這樣的我,在「不看電視」這點上卻維持了許多年的時間。原因無它,因為廣告通常比節目好看,可通常節目長廣告短,好的廣告又不多,乾脆別看了。

雖然這麼說,但在室內踩腳踏車時不看電視,就好像吃生魚片不沾醬油一樣:也是可以,但就少那麼一味。也試過聽音樂,但不對,就是不對,騎腳踏車眼前一定要有畫面的,電影烹飪談話唱歌新聞大自然什麼都好,不然總覺得自己是籠中鼠。因此,我在騎腳踏車時必看電視,而頻道中又以選「旅遊生活頻道」的機率最高。恨恨的看人家吃東西,脂肪燃燒最快了。

本日,重量訓練後騎腳踏車練心肺,時間設定半小時。電視轉開,先看阿基師跟詹姆士的冷熱麵對決,然後改看一年一度的回教徒到麥加朝聖,據說世界上有五分之一的人當時都擠在那裡,相當驚人。看得正專注,在我右邊騎腳踏車的年輕教練開始跟剛來的朋友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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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國中生的時候,超任曾出了一款改編自宮澤賢治童話的RPG:イーハトーヴォ物語。適逢「把人生的時間都砸在遊戲上!」的青少年時期,我自然沒錯過這款遊戲,有沒有破關也忘了,只記得是非常平和的一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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