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者,英文譯者。小說、散文、翻譯、創作計畫曾獲多項文學獎,包括台北文學獎、花蓮文學獎、菊島文學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梁實秋文學獎、國藝會創作補助等。譯作二十多冊。近期創作主要刊載於上下游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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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喜歡漫畫跟文字的女孩跟我提到了「乙一」,這個會讓我聯想到風鈴的名字。『到底是在什麼時間、什麼情況下聽過或看過這個名字呢?』怎麼也想不起來。

偶然在漫畫店看到台灣角川有出本他的短篇小說改編成的漫畫,就這麼開始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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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於1965年,飛天烏龜卡美拉也算在我的童年裡小小的佔了一個位置,雖然我總是搞不清楚它到底是跟明明就是蛾的「蝶龍摩斯拉」打架時使出那招縮進甲殼後噴火旋轉撞擊(官方名稱叫「回転ジェット」)還是跟「哥吉拉」決鬥時用的,還是三隻根本就是不同系統的怪物?(查證後確認蝶龍跟哥吉拉打過架,卡美拉可能當時在睡覺)到底誰是好人誰是壞人我也不知道,感覺這三隻好像都應該被鹹蛋超人討伐掉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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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邂逅一事告終,心頭仍漣漪不已,一顆未穩的心就這麼漂到了瑪格莉特咖啡館。我需要溫暖。



一口濃黑的液體,一口酥香的餅乾,一眼忙亂的人群。眾人熱情寒暄著,等待著,期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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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南勢角線的景安站上車,我在台北車站換車轉板南線朝忠孝敦化前進。心情,只可說是平順,心電圖規律地「嗶」、「嗶」跳動著。

然後事情就發生了。

台北車站搭車時,跟在我後面上車的是一個年輕女孩子。我不習慣盯著陌生人看太久,但年輕女孩的正好青春總會唆使我多看兩眼,她是這樣的一個女孩:鼻挺,五官端正,綁馬尾,耳朵曲折角度迷人。緊緻而飽含水分的肌膚從黑白條紋毛衣的開口大方展現,黑色的內衣肩帶神秘,而魅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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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到「N.Y. Bag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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琇琇,別哭了,好嗎?

今早送你出門上班時,最後的那個擁抱我實在捨不得放,真弄不懂你為什麼偏偏就不請假(宜庭會忙不過來,但那又如何呢?)。但我想,我也是愛上你的這份認真吧,對工作,對家人,對我。只有你,我知道我可以義無反顧。

下個月就是你二十六歲的生日,『唉唷很煩耶,我不要三十啦』,你依偎著我說。這三年的時間如眨眼,回想起卻又如此充分。我們的足跡踏遍山林,我們的大口吃遍小巷,我們的舌嚐盡咖啡百味,我們的眼看盡百花嬌媚。說來也許低俗,但你是我最美最美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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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的友人中不乏四字頭的兄臺,但說起王彩樺,我仍不免用「姐」或「阿姨」稱呼之。原因無他,各位不覺得本名王泳心的彩樺姐總給人一種「我看著她長大」的氛圍嗎?跟前女友偶然一起吃飯配電視時看見她,心頭就會燃起懷念的溫暖,像冬天的煤炭爐一樣。但我真熟她嗎?不,一點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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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床尾櫃搬出房,搬進兩個書架,整理好幾百本書總是累人,但卻也帶來極大的快樂。翻到了學生時代的課堂讀物「The Ring」,Longman出版的,作者是Bernard Smith,等級是3。約莫十三年前看這本書還覺得有點難度(當時我打死不承認),現在已經能當成茶餘的小樂趣,花了大概一小時看完,兩個單字分別是「paraffin」及「lorry」,前者是「煤油」,後者是「卡車」,看來我還是肉腳。

作者用簡單而重複的單字撰寫出一部以瘋狂、愛情及忌妒為主軸的懸疑故事:美麗的少女愛上了貧窮的漁夫,漁夫辛苦工作六個月給了少女一枚戒指,少女因此確定漁夫正是真愛。然而當外地人「軍人」(Soldier)出現後,少女愛上了軍人拋棄了漁夫,這讓漁夫沮喪,同時也恨起軍人來。某個清晨,來叫女兒起床的母親發現愛女的床上空蕩且冰冷,她心愛的衣服跟飾物也都消失。漁夫聞此消息後也駕著船在岸邊協尋,沒想到尋找行動一結束漁夫就瘋了。主角是一個醫生,他小時見過發瘋的漁夫一面,長大後回到小鎮,他決定找出事實真相,醫好漁夫的瘋狂。從舅舅、少女的妹妹及舅媽口中,主角慢慢拼湊出了當年的故事,但所有的臆測都碰了壁;到最後,仍只有脖子上戴著用釣魚線串起戒指的項鍊的瘋狂漁夫能說出當年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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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場死亡開始,在一張自畫像完成前結束,〈第四張畫〉是一段旅程,一個結束,也是一個開始。

喪父後,小翔跟生母回新家,繼父並不喜歡這孩子,只是勉為其難的接納。小翔認識了一個小罪犯,對他不錯,犯罪時賺來的零頭會給他,罪犯說大家都叫他「手槍仔」。小翔夢見哥哥,應該早就沒印象的哥哥,在夢中海邊的路上走著,走著,道路似乎沒有盡頭。解夢者說小翔的生命可能會有危險。某夜,翔母買了衣服跟背包給小翔,翔繼父面有微詞,靠賣皮肉養家的翔母則要他收斂點,小翔終究是她的孩子。小翔因手槍仔的關係被警察叫到派出所問話,員警說手槍仔不是手槍仔是「豬屎」,家住「彗星撞地球」屋。豬屎跟員警提到小翔的夢境之謎,員警於是盤問了來領小翔回家的翔繼父。回到家,繼父給了小翔一腳,要他嘴巴安分點。上課,老師要全班同學照鏡畫自己,小翔細細觀察後抬起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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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Oa之邀,眾人來到武藏居食屋大啖燒烤物等好料,十分快意。

場地介紹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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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表層沾滿黏黏的黃色焦油,殼子若不出力握緊就會散開的電話,我打給妳。

一開始,電話沒法使用,嘗試了數次後,我終於撥通。

『問妳一個很蠢的問題,妳真的對我一點感覺都沒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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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某次電影看完後,牧風、當時初見面的七草、魚子醬跟我三女一男去了信義威秀二樓吃飯。

先從我的介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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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記得到底去過貓空沒有,但貓纜確定是沒搭過的,什麼偷工減料導致柱子底部裂開的負面新聞深植腦海,好像柱裡的填充物是沙拉油桶一樣令我心驚。但想說也這麼多人搭過了,而且「從貓纜上掉下來申請國賠應該沒理由不過吧?」為了老爸的未來著想,我決定去搭貓纜。

聚餐時提到這個計劃,毛毛當然立刻舉雙手贊成,愛吵要跟卻老缺席的艾文也嚷嚷著要跟要跟。沒明確的時間日期,三人訂了一個君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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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己,我總是不老實,總是不敢承認這個那個的,最甚者,是我對失敗的恐懼。

你們說我比誰誰誰好,甚至比你好,可是你有沒有想過,我能跟幾個人比?論英文,我沒比他或她好;論語言學,我只懂皮毛;論電影,我經典作看過幾部,我又何曾拍過電影,怎有資格批判;論創作,比我強的作家多如繁星;論口才,我永遠也沒法成為婚姻騙子(當然這跟我的道德感也有關聯)......論論論論論,一路這樣論下來,我到底哪裡好了?

是,我怕,我怕一失足,我成了你們的笑柄,成了我自己的笑柄。即便化骨灰,我仍能感受到那股秋冬的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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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莫是前年六、七月分手的,直到去年六、七月還是不時揪心,就連熱辣辣的溫室效應夏天都沒法溫暖我心中的冰寒。大概是周年慶的時候吧,看著電腦上的日期,不知怎的忽然覺得人生好難熬,打電話給朋友大家又約好了都在忙,於是一個人從西門町開始漫無目的的屍走。

晃啊晃,經過面貌都一個樣的人群後我去吃了碗泡泡冰,冀望能不能讓心凍傷,凍傷就不會痛了,結果當然是失敗。搖頭,晃腦,我瞧見一家火鍋店前蹲著一隻貓咪,看起來很幸福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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